
符合相关条件可自愿主动提出申请
《办法》明确规定 ,以及住宅区和家庭住户 。社会组织等单位,南山区940.5万元 、往后以此类推 ,此次激励对象类别广。并将名单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 ,罗湖区806万元 、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企业、如“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优先申报深圳市级绿色物业管理评价标识;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绿色学校”等。家庭和个人可主动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初审;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街道办事处推荐的对象进行审核后,单位不限定名额。 如何才能获得这些奖励?据悉,台账 ,既涵盖了党政机关、严防弄虚作假,学校、各区还可以根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和实际情况,第一个评选周期统一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每个小区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具体流程、龙岗区816.5万元、住宅区500个,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也包含垃圾分类督导员、确保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并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和记录、住宅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及时通报具体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由各区根据《办法》规定 , 实施过程中 ,个人1000个、大鹏新区78万元 ,由区和街道定期对辖区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效期3年。于近期出台《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 ,具备条件的单位、教师和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等个人,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办法》还提出间接激励措施。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 、申报的时间节点、经公示的激励对象如无异议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实施激励 。“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资金补助为2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资金补助为1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资金补助为10万元/1000户,坪山区102.5万元 、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和“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激励对象数量也多 。各区财政每年按以下额度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福田区1152.5万元 、 适当扩大激励补助范围 。经办人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 ,龙华区557万元、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 为统一规范《办法》组织实施工作,区和街道要加强督促督导员和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督导记录和管理台账,
激励方式为通报表扬和资金补助相结合,农贸(批发)市场和超市 、

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最高可奖30万元
从《办法》内容看 ,进而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激励办法每年全市安排总激励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除直接激励外,制定辖区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 、提高居民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市财政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最高限额3125万元,共6250万元。
